
淘宝商标侵权:未授权网上销售“以纯”服装赔付1.2万元
来源:今晚报(天津) 发布时间:2014-10-25 05:22:00 浏览:6129
淘宝卖家黄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,在淘宝网上开设“以纯”服装代购网店,从而被“以纯”商标权人郭某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。近日,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判令被告卖家停止销售侵权服装并赔付原告1.2万元。据悉,这是本市首例淘宝卖家网络商标侵权案。 法院经审理查明,原告郭某系商标“以纯”和“YISHion”的注册权人。2013年,郭某发现黄某未经授权许可,以“杰夫哈迪521”的网名,在淘宝网上开设“以纯”代购网店,销售带有“以纯”、“YISHion”商标的各款服装,并在网店中突出使用“以纯”代言人等宣传图片。同年5月24日,郭某委托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,同时向“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”进行了申诉和查询,从淘宝网处得知黄某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,后对黄某提起诉讼。郭某提出,“以纯”系驰名商标,被告黄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,对其商标声誉造成了很大伤害,要求黄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。
文章标签: 商标侵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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