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(商标)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天猫旗舰店独占性授权文件的企业。
第七条专卖店,商家持他人品牌(商标为R或TM状态)授权文件在天猫开设的店铺。
(一)专卖店有以下几种情形:
1、经营一个授权销售品牌商品的专卖店;
2、经营多个授权销售品牌的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专卖店;
其中第2点所述类型的专卖店仅限天猫主动邀请入驻。
(二)品牌(商标)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除个别类目不得有地域限制,且授权有效期不得早于2015年12月31日。
第八条专营店,经营天猫同一经营大类下两个及以上他人或自有品牌(商标为R或TM状态)商品的店铺。一个招商大类下专营店只能申请一家。
第三章天猫申请入驻资质标准
第九条天猫申请入驻资质标准详见《天猫2015年度招商资质细则》。
第四章开店入驻限制
第十条品牌入驻限制:
(一)与淘宝(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、天猫、一淘等)已有的品牌、频道、业务、类目等相同或近似;
(二)以“网”、“网货”结尾的品牌;
(三)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;
(四)包含知名人士、地名的品牌;
(五)与知尚标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。
第十一条商号(或字号)入驻限制:
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,限制入驻:
(一)与淘宝(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、天猫、一淘等)已有的品牌、频道、业务、类目等相同或近似;
(二)与知尚标牌相同的。
第十二条店铺跨类目经营限制:
(一)旗舰店、专卖店,
1、持有
商标注册证的品牌,可以申请其
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商品所包含的一级类目;
2、持有
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品牌,不允许跨天猫经营大类。同一大类下可根据相应的
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申请天猫一级类目。
(二)专营店,不允许跨天猫经营大类。
(三)部分特殊商品允许跨大类经营,详细请参考《天猫允许跨类目经营的商品列表》。
天猫经营大类,详细请参考《天猫经营大类一览表》。
第十三条同一主体开多家天猫店铺限制:
(一)产品重合度:要求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;
(二)一个经营大类下专营店只能申请一家。
第十四条同一主体重新入驻天猫限制:
(一)严重违规、资质造假被天猫清退的,永久限制入驻;
(二)商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,6个月内限制入驻。
第十五条续签限制:
须在2014年12月20日下午18时之前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,2014年12月26日下午18时之前完成年费的缴纳及保证金的冻结,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资费及资料未补足,天猫将在2014年12月31日监管店铺并清退出天猫。
第五章天猫保证金/年费/费率标准
第十六条保证金:
商家在天猫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,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天猫的规则进行经营,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《天猫服务协议》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天猫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。续约商家须在当年续签要求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次年度保证金;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当年度的保证金。保证金根据店铺性质不同,金额如下:
(一)品牌旗舰店、专卖店: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,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;
(二)专营店: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,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;
(三)特殊类目说明:
1、卖场型旗舰店,保证金为15万元;
2、经营未在中国大陆申请
注册商标的特殊商品(如水果、进口商品等)的专营店,保证金为15万元;
3、天猫经营大类“图书音像”,保证金收取方式:旗舰店、专卖店 5万元,专营店 10万元;
4、天猫经营大类“服务大类”及“电子票务凭证”,保证金1万元;
5、天猫经营大类“医药”,保证金30万元;
6、“网游及QQ”、“话费通信“及“旅游”经营大类的保证金为1万元;
7、天猫经营大类“汽车及配件”下的一级类目“新车/二手车”,保证金10万元。
天猫经营大类包含的一级类目详细请参考《天猫经营大类一览表》。
(四)保证金不足额时,商家需要在15日内补足余额,逾期未补足的天猫将对商家店铺进行监管,直至补足。
第十七条技术服务费年费(下称“年费”):
商家在天猫经营必须交纳年费,年费金额以一级类目为参照,分为3万元或6万元两档,各一级类目对应的年费标准详见《天猫2015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》。
续签商家2015年度年费须在2014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;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2015年度的年费。
(一)年费返还:
为鼓励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壮大经营规模,天猫将对技术服务费年费有条件地向商家返还。返还方式上参照店铺评分(“DSR”)和年销售额(不包含运费、及“其他”一级类目)两项指标,返还的比例为50%和100%两档。具体标准为:
协议期间(包括期间内到期终止和未到期终止,实际经营期间未满一年的,以实际经营期间为准)内DSR平均不低于4.6分;且达到《2015年天猫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》中技术服务费年费金额及各档返还比例对应的年销售额(协议有效期跨自然年的,则非2015年的销售额不包含在年销售额内)。年费返还按照2015年内实际经营期间进行计算,具体金额以天猫统计为准。
年销售额是指:在协议有效期内,商家所有交易状态为“交易成功”的订单金额总和。该金额中不含运费,亦不包含因维权、售后等原因导致的失败交易金额。
(二)年费结算:
1、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返还年费。
2、根据协议通知对方终止协议,按照实际经营期间,将全年年费返还均摊至自然月,按照实际经营期间来计算具体应当返还的年费。
3、如商家与天猫的协议有效期起始时间均在2015年内的,则入驻第一个月免当月年费,计算返年费的年销售额则从商家开店第一天开始累计;如商家与天猫的协议有效期跨自然年的,则非2015年的销售额不包含在年销售额内。
4、年费的返还结算在协议终止后进行。
5、“新车/二手车”类目,技术服务年费按照商户签署的《天猫服务协议》执行。
非2015年的销售额是“交易成功”状态的时间点不在2015自然年度内的订单金额。
(三)跨类目入驻:
就高原则,年费按最高金额的类目缴纳;但实际结算按入驻到结算日期,成交额占比最大类目对应的标准返还。
经营过程中增加的类目对应的年费与原有年费不一致,商家须补交差额部分。
第十八条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(简称“佣金”):
商家在天猫经营需要按照其销售额(不包含运费)的一定百分比(简称“费率”)交纳技术服务费。天猫各类目技术服务费费率标准详见《2015年天猫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》。
文章标签: 天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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